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宜昌市夷陵区古称夷陵,是宜昌市面积最大,人口最多的市辖行政区。区境环绕宜昌市城区和葛洲坝水电枢纽,东连远安、当阳,西邻秭归、兴山,南抵枝江、长阳,北与保康接壤,南北长103公里,东西宽约77公里,总面积3424平方公里,人口54.65万。武陵山脉的石门支脉,呈东西走向。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,呈西北向东南梯级倾斜下降。夷陵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。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,雨量适中,受地势影响,气候垂直差异很大。长江黄金水道横贯东西,焦柳铁路纵穿南北,三峡机场坐落境内,还有宜黄高速公路经过,形成了水陆空全方位交通网。